烟台欣和企业食品有限公司解读调味品行业最新政策法规
📅 2026-09-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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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期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继发布《调味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(2024版)》及《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》配套解读文件,对调味品生产企业的原料溯源、发酵工艺控制及出厂检验提出更细化的要求。作为深耕行业多年的烟台欣和企业食品有限公司,我们结合自身在发酵食品与餐饮原料领域的技术积累,对关键条款进行梳理。
一、新规核心变化与应对参数
新版细则将发酵类调味品的制曲、发酵周期纳入关键控制点(CCP),要求企业保留至少3年的温湿度曲线记录。以酱油为例,高盐稀态发酵的恒温阶段需稳定在28℃-32℃,偏差超过±2℃须触发纠偏程序。我公司在粮油调料生产线已升级PLC数据采集模块,采样频率从每小时1次提升至每10分钟1次。
- 原料溯源:大豆、小麦等主要原料需提供产地证明及农残快检报告,入库批次号与成品批号须双向关联。
- 食品批发环节:经营企业须建立电子追溯码,确保休闲食品与调味品混批运输时不串味、不交叉污染。
- 标签规范:“零添加”宣称需附检测方法依据,复配调味料须展开标示各单一配料。

二、落地执行中的注意事项
不少同行在换证审查时因食品批发仓储分区不达标被开具整改项。建议按常温、阴凉、冷藏三档设置库位,发酵类半成品与餐饮原料成品间距不少于1.5米。另外,新规允许集团内部实验室共享检测资源,但需通过CMA能力验证。
三、常见问题简答
问:旧版包材能否继续使用?设6个月过渡期,但涉及致敏物质提示缺失的须加贴补丁标签。
问:委托加工如何备案?委托方与受托方均须持有对应品类生产许可,且受托方不得二次转委托。
烟台欣和企业食品有限公司将持续跟踪法规动态,在调味品生产与发酵食品技术端保持合规冗余,为合作伙伴提供稳定的粮油调料及休闲食品供应方案。